特種箱(不含冷藏箱和危險品箱)
一、進口操作流程:
進口特種箱在起運港裝船前,船公司或其代理將擬進口的特種箱清單(包括尺寸、箱型、重量等)向碼頭計劃提出申請,碼頭計劃根據(jù)港區(qū)實際條件,向船公司或其代理確認是否可接卸該特種箱;對于超重特種箱應征得技術(shù)部和部門領(lǐng)導的同意,并要求船公司或代理船邊直提;征得計劃部同意后,船公司和代理在向計劃部申請泊位時,應同時附上進口特種箱清單(包括尺寸、箱型、重量等),并將該進口特種箱清單抄送計劃科;計劃科應將進口特種箱安排在特種箱專用堆場,對于超重箱無法實行船邊直提,在征得部門領(lǐng)導和計劃部同意后,安排卸到碼頭前沿;船邊直提的進口特種超重箱,計劃部根據(jù)裝卸進度,提前通知拖車到碼頭前沿待命;對于需鋼絲繩輔助作業(yè)的進口特種箱,計劃部安排卸船時應提前備好鋼絲繩等工具,同時值班主管或值班組長應到現(xiàn)場指揮作業(yè);進口特種箱放行后,拖車憑加蓋海關(guān)印章的提貨單到計費科請派,計劃部憑加蓋計費科印章的請派單,合理安排機械進行吊箱作業(yè),同時值班主管或值班組長應到現(xiàn)場指揮作業(yè);進口超重特種箱貨主(或拖車)應在卸船前做好請派手續(xù);
二、出口操作流程:
1、船公司或其代理將擬出口的特種箱清單(包括尺寸、箱型、重量等)向計劃部提出申請,計劃部根據(jù)港區(qū)實際條件,向船公司或其代理確認是否可接裝該特種箱;對于超重箱應征得技術(shù)部和部門領(lǐng)導的同意,并要求船公司或代理船邊直裝;
2、征得計劃部同意后,船公司和代理在向計劃部申請泊位時,應同時附上出口特種箱清單(包括尺寸、箱型、重量等),并將該出口特種箱清單抄送計劃科;
3、出口特種箱進港前,拖車提前通知計劃部和檢查橋,對于超高或超寬箱,檢查橋應引導拖車從3#門小車通道進入港區(qū);同時通知拖車到計劃科安排的指定特種箱專用堆場卸箱;
4、出口特種箱進港時,檢查橋應檢查貨物綁扎帶與箱體接觸部位是否使用卸扣,對于未使用卸扣進行綁扎的出口特種箱,應要求拖車重新綁扎后方允許進入港區(qū);
5、船邊直裝的特種箱,拖車應根據(jù)計劃部安排的時間到指定的橋吊下或碼頭前沿待命;
6、對于無法船邊直裝的出口超重特種箱,征得部門領(lǐng)導和計劃部同意后,檢查橋通知拖車到碼頭前沿卸箱;
7、對于需鋼絲繩輔助作業(yè)的出口特種箱,計劃部安排卸箱時應提前備好鋼絲繩等工具,同時值班主管或值班組長應到現(xiàn)場指揮作業(yè);
8、對于出口特種箱,船公司或其代理應在提供給計劃科的預配清單中進行額外備注;
9、計劃科在確認配載時通知大副本航次有出口特種箱,如船方需要應提供出口特種箱清單給大副;